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各项手续办理齐具后,到所在社区登记了,并在民政部门提供了相关资料核实后,可以补发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