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院则应该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刑事拘留最长可以是37天,在此期限内,如果经检察院批捕的,则执行逮捕;如果不批捕的,则可由公安机关视情况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刑事立案,予以无罪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
2、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可以啊,不会判刑的,是警察局违法在先。因协助调查被警察抓到派出所
不能超过24小时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朋友的情况属于涉嫌妨碍公务罪
而被刑事拘留。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涉嫌妨碍公务罪,可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