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经手人写的,上面只有跟经手人的签字,这样你就成了借款人,即便是你不认识借款人,但是你在借条上签字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现在出借人拿着借条起诉,你应当应诉,并且陈述没有收到钱的理由、证据。否则,你将败诉,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你的陈述,虽然两个人写了借条,但出借人没有实际出借这笔钱。
如果出借人起诉,你可以要求出借人提供实际出借这笔钱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凭证等。
如果出借人提供不出来,法院可能会判决他败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