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一:《合同法》
http://www.gdgs.gov.cn/cyfg/HTf.htm
法律依据二:《担保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64
一,楼主所谓的中间人,在法律角度指的是保证人。(《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中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楼主的情况属于哪一种要说明。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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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国《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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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说,如果楼主是一般担保,楼主就可以要求房东先诉债务人(欠款的那个朋友),只有当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诉讼要求保证人(楼主)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楼主是连带担保,房东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担保人任何一个人起诉,本案中,你的朋友联系不上了,显然房东会找楼主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楼主必须承担支付房租的责任,然后再向你的朋友追偿,但是,不能以朋友找不到作为抗辩理由拒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你签下了保证人的责任,否则房东也不会出租给你的朋友。
楼主最好补充说明具体条款,才能让法律人判断你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连带保证责任.具体看书面的约定.
垫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