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罚款规定是否违法?

2025-03-23 23: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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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酒店与你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罚款是一种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的一种约定,除非罚款超出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那将会违法。

回答2:

酒店无权对他人罚款。
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回答3:

酒店不是国家行政立法部门,无权制定只有立法部门能制定的行政罚款,更无权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洒店制定的罚款规定是无效的。

回答4:

1、酒店如果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话,是违法,按规定,只有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5: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共七项)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七)”。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这种做法被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然而,国务院2008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因此,企业已经无权再对劳动者予以罚款。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