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 和 固定资产清理不一个性质。
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但是固定资产不是定期大修理的情况下,固定资产首先转入在建工程,待大修理结束后,再将在建工程的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并重新估价,重新确定入账价值和折旧年限、折旧率、残值等,后续期间,按照最新确定的入账价值、折旧率、残值进行计提相应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转在建工程期间是不提折旧的,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次月起再提,按新的价值,在预计的可使用年限内。
大修的费用如果资本化了,那么就如你所说的要转入在建工程,此时的折旧不提,等完工之后重新确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再提折旧。
如果是费用化,那么照提折旧。
我建议你重新看一下有关大修理期间的有关费用的准则规定,我直接指出你说的错误的一句话(即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