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需要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你确定你所问的婚迁户口的迁入地没有时间限制的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办理各种手续:
1: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基本步骤和手续就是这些,当然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一些可能要供查验的什么证件呀、证明呀都要随时带在身上,比如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等等,免得来来回回瞎跑。
跨区迁移,需要先在拟迁移地办理准迁手续,
准迁证办理需要:结婚对方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结婚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婚迁: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所需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2.迁移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或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微机打印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项目)。3.迁入地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土地证);4.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