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高级律师,一起探讨,找出症结所在,1、若是有抵押金一类,可提前交清全款,然后处理掉尽力挽回损失!2、若是后来反悔,与对方商议以减少损失至最低!3、若是无任何办法,就只有拿钱买平安了!4、以后购房,尽量全款(我经常这么做含门市,嘻嘻),后悔了卖掉,喜欢等物价上来卖掉!5、量力而行,这话很好用。我的理解是买100万的房子,手里就要有130万左右,富裕一些无坏处;若真是买100万房子花掉100万,手里没钱了,真的真的很可怕,心里空唠唠的!
要么交违约金,要么履行合同。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