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简单又相对复杂的法律案例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2024-12-13 04:57: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构成盗窃罪必须要符合三个特征:一是秘密窃取的方式;二是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侵犯;三是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

本案中,你朋友偷车的行为,是典型的秘密窃取,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本案的争议是,交警队暂扣的摩托车,算不算公共财产的问题,这也是判断本案罪与非罪的标准。根据刑法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私人财产一旦受到损失,负有管理、使用、运输的国家或者集体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交警队扣留了摩托车,就负有保管该车辆的职责,按上述规定,该车辆就属于公共财产,且数额较大,因此,你朋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告诉你朋友好好配合诉讼活动,争取好的情况出现。

回答2:

同意zhouyutianze的观点。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还有此案中由公安机关保管的财物等。

回答3:

事后承认应当不是盗窃,如果否认那么属于盗窃

回答4:

zhouyutianze说的很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