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呢,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4-12-16 10: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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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涉外婚姻的离婚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照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到你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立案起诉。备好起诉状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若你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话),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就可以了。

回答2:

1、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
2、在户籍所在地法院。
本律师办理过此类案件,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纵横法律网 任济舟律师

回答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回答4:

可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结婚证是一定要带的。本案是涉外离婚,相对复杂,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处理。
纵横法律网 韩进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