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条款的,只要条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确定的,违约条款具有法律责任。另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若《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并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该协议的签订基于婚姻特定人身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并非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参考案例案号:(2020)粤01民终6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