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个月的欠费无法以个体形式补缴,从业人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中断后不想续交的问题,在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也有不少参保人存在类似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只要缴费时间满15年了,退休后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缴够15年就无需再继续缴费了。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缴费年限的长短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第5条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若是不满15年,就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累计满15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一个下限条件。 尽管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绝不是说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职工本人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而且履行这一义务是强制性的。 1996年1月1日实行新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部分失业人员认为自己缴费年限累计已满15年,即使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也不再继续缴费了;有的知道自己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在失业后继续缴费至累计满15年时,即停止缴费。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在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不能因为眼前一时的困难,而使自己在退休后的应得利益受损。 从个人的长远利益看,所有的参保人员都应该未雨绸缪,以确保自身养老保险关系的连续性,从而在退休后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楼说的很对,补不补交是个人自愿,哪有强逼的呀,是单位不想帮你交才弄出来的借口的吧!
在退休以前交满15年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补交的,而且补交必须是由单位跟你一起才能补,个人是不能补缴的!如果单位非要这样的话,你自己去当地社保局问问,到底是不是有这样的政策吧,社保局的话才是王道!
社保补缴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可以的,只要你累计交满15年,到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所以现在不用担心哈,以后继续交上就行。
不用补交也可以,只要退休之前缴满十五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