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之父”( )曾提出“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诸原则。

2024-12-31 0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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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626年“国际法之父”、荷兰国际法学家格老秀斯:《论战争与和平的法律》,提出“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的重要原则。

回答2:

“国际法之父”( 格老秀斯)曾提出“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诸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