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支持1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赔偿,而劳动仲裁的实效是一年。像你这种情况,要不到多少钱的,只能要求仲裁前12个月的,由于你在2011年3月才申请仲裁,而且2010年11月都离职了,所以最多只能要求要求8月工资的赔偿(2010年4月到2010年11月),其他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你不应该辞职,应该在2010年11月份就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委员会解除劳动合同,那样就可以双倍工资赔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了。
如你所述属实,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依法你只能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