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独做5小时,剩下的甲乙再合作4小时完成,
可以看成甲做9小时,乙做4小时。
甲乙先合作4小时,剩下的乙再做3小时完成,
可以看成甲做4小时,乙做7小时。
我们把这两个条件扩大
甲做9×4=36(小时),乙做4×4=16(小时),可以完成工作量的4倍。
甲做4×9=36(小时),乙做7×9=63(小时),可以完成工作量的9倍
那么乙做63-16=47(小时)可以完成工作量的5倍。
乙独做这工程要47/5=9又2/5小时
设甲独做这项工程要X小时,乙要Y小时.
5/X+4/X+4/Y=1
4/X+4/Y+3/Y=1
解得X=47/5小时,Y=329/27小时
乙单独做要3小时
解:设甲,乙的单独做分别要x小时,y小时,甲的工作效率为1/x,乙的工作效率为1/y
5*(1/x)+(1/x+1/y)*4=(1/x+1/y)*4+3*(1/y)
5y=3x
所以 x:y=5:3
那么乙单独做要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