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路局的下属单位上班,干了十年了,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能成正式工吗,待遇也能和正式工一样吗,

我们分正式工和临时工
2025-01-07 03: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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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不合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就根据这条,就应该跟这家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应该享受同工同酬。

再次,国家自1996年就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统一订立劳动合同,可以俗称为合同工,合同工就是正式员工.公司既然称为临时工,是公司没有法律概念.
估计公司未与本人订立劳动合同,那么请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条,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请参看劳部发2005年12号文件<关于劳动关系确认>的文件.
总之,员工本人可以享受所要求的待遇.

ps: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都是企业职工,公务员是需要有编制和考核的。你所服务的单位是企业还是事业?或者是政府职能机构?不同的性质答案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企业的话,签定了劳动合同,侍遇按约定执行。如果不是企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也是按约定执行,你所说正式工是没有的。

回答3:

待遇不一样的 我和你一样

回答4:

门都没有,NO DOOR NO WINDO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