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法的法治国思想的体现, 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市民社会确定了法律的统治。在刑事审判中, 罪刑法定原则特别具有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作用。
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它把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问题都予以规定,并明确规定必须依法办事,使司法工作人员定罪判刑都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可循,便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同时,也可以防止任何人,特别是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任意出入定罪,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使有罪的人依法被惩处,定罪判刑。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案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说刑法规定罪刑法定的原则是维护法制统一,切实有效保障人权的需要,将它明文制定在刑法典之中,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罪刑法定原则又是一条残缺的原则,有其局限性,它是以一种现实的社会代价去换取理想中的法律真正的、完全的公正,这是因为刑法作为一种规范将永远要滞后于犯罪,意味着有相当部分的犯罪不能被绳之以法,也就是要放纵一些犯罪,由于否定类推,便会导致:假如法律未对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使该行为严重危害社会,也不能对其定罪处刑。解决的方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立法制度,及时更新和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使其适应新形式、新情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