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客观、理智地对待恋爱问题。恋爱是男女之间相互爱慕的行为表现,互爱是爱情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相爱的双方都能给予爱的机会和回报。可是单相思却是一种不为对方接受、又得不到回报的单恋情结,这种一厢情愿的"爱情"不会有结果和价值。单相思往往脱离现实生活,沉缅于自我幻想,对单恋对象强烈关注、幻想、焦躁和冲动而难以自拔,由此引起单恋者内心强烈、痛苦。
她就是有的时候不珍惜,离开了才懂什么是对她好的人。
别管了,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我也曾经做过那样的女生,,,后来再后悔也没有用,即使再回来也不是想要的
你属于单相思。另找目标。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向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