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还可以由立下遗嘱的本人进行更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本人是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的,这种行为被称作遗嘱变更。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合法,一般来说,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楼主,简单的一句话:房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孙子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孙子的合法财产。至于那个协议……如果没有经公证机关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监督的话,根本就是一张白纸。房子的所有人可以合法的获得全部的动迁款,这也是物权法之中的有关规定,所以不必理会他们!当然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亲戚也就到头了!所以……唉!首先肯定两点,如果房证上已经写下了孙子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孙子的。第二如果这个房子是孙子的,那么他有权利获得全部的动迁款!如果再说的第三句……那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还在商量之中!
首先没有法更改。
1,原因之一,这是老两口的心愿,可以符合遗嘱继承,哪怕是口头遗嘱
2,其他叔叔姑姑如果对房子有贡献,拿出证据可以将部分或者之前投入的取出,剩余部分还是孙子所有。
如果想改变,老人都还活着,还是可以更改分配方案 的。
依述协议约定可以反悔并约定了反悔退还居住费,老人及家人可以反悔。拆迁款属老人所有他人不得争占。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