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廓尺寸、重量等方面超过设计车辆限界的及特殊用途的车辆。
2、经特制或专门改装,配有固定的装置设备,主要功能不是用于载人或运货的机动车辆。 3、担负特种勤务并悬挂特种车辆号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如运钞车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军事监理车等。
4、指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如自卸载重车、清扫车、固井水泥车、压裂车、公路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清雪车等是应用广泛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特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