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得到了赔偿且写了谅解书还能要求检察院再起诉肇事者吗?

2024-12-14 1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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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得到了赔偿且写了谅解书就不能再起诉肇事者了,但这不表示就没事了。检察院免予起诉的可能性不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即使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检察院起诉的话也要负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检察院免予起诉,那么已经和解的受害人家属就不能再起诉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答2:

1,不一定,交通肇事是公诉案件,并不因当事人的约定就能免除肇事者刑事责任;
2,《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自诉。

回答3:

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受害人写了谅解协议,只是减轻刑罚的一个情节。检察院一定会起诉。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受害人家属不服申请复核

回答4:

1.不一定。就算起诉了,也会要求法官轻判,最多也就缓刑。
2.监察院不是小孩过家家,会把死者家属赶出去的。

回答5:

已经谅解了就不能再就是否起诉问题提出主张了,否则就是违反协议了。是否起诉是检察院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