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人与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登记结婚后,就可以由后者提名,前者递交配偶移民签证申请。这类移民签证申请有2个步骤:
如果申请成功,申请人首先会获得一个为期2年的临时居留签证,在这2年时间内,移民局评审配偶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在一种真实而持久的密切关系中。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是V820类,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是V309类。
随后,如果关系一直维持,则可以申请永久居留的配偶签证。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是801类,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是100类。
申请获得两年配偶临居签证的基本条件:
a. 已婚夫妻类别
有计划维持真实而长久的配偶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是批准移民的关键条件。
b. 同居夫妻类别
若是同居关系,该段关系在申请前已经持续了12个月
c. 未婚夫妻类别
双方年满18岁;有资格在澳大利亚依法结婚;真诚的希望于担保人登记结婚,并维持真实和长久的婚姻关系;申请人于未婚配偶两人相互认识,而且相互了解。
获得永久配偶签证的基本条件:
上述的已婚、同居和未婚类别,如果在2年临居期满后能够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转为永久居留签证:
a. 已申请并持有临居签证已超过2年(持未婚签证者必须已登记结婚至少2年);
b. 担保人的担保维持有效(即配偶没有撤去担保);
c. 担保人保持真实而长久的关系,共同生活;
d. 担保人的基本条件:18岁或以上的通常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以配偶或未婚配偶身份担保他人移民或被他人担保移民澳大利亚没有超过2次;而且,在过去的5年内未曾以配偶或未婚配偶签证担保他人或被他人担保移民澳大利亚;没有从澳大利亚政府领取金额的养老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