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024-12-24 17:14: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关键是你哥嫂生女儿时年龄是多少,婚姻法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方可结婚登记。如果是满法定婚龄生育的,不同地方不同政策,在浙江双方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手续而生育第一胎的,只要在六个月内补办登记手续,就不处罚的。

回答2:

地方法规都不一样的,我们上海也是这样的。只要先生孩子后打证,都要罚款的。而且一分不能少。上海的地方性法规是第一胎不符合计生政策的,不管到不到婚龄夫妻双方都要罚生孩子前一年基数的二分之一,城镇和农村户口钱不一样。
但是浙江法规不一样的。到婚龄,六个月内补结婚证就行。

回答3:

安徽的计生法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初婚,没有打结婚证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子女出生3个月内补办结婚证的,不算计划外生育,也就不存在罚款一说。如果没在3个月内办结婚证,不管什么时候补结婚证,都只罚款2000元到5000元,不管农村还是城市都用这个规定。现在就不知他们户籍在那里,不过不管在那里,我想对于计划生育管理这么严格的安徽都只罚这么多,我相信别的地方应该不会多于这个吧。

回答4:

这个罚是合理的。只要是非婚生子,按现行计生法规就必须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回答5:

罚款应该是按照收入比例来的,不知道你们管辖地的政策是否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