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核: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依法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让合同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受让方(申请人)签订,其他部门、组织和个人为出让方与他人签订的出让合同无效;
(2)出让标的只能是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未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签定的出让合同无效。
所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处罚需要查询相关法规。
转让本身就违法,合同当然也不合法,自然无效
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们是在故意倒腾土地吗,想利用土地发财是不可能的,我看只罚款有点太轻了,应该把公司主管关进监狱才合适。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政府依法批准的,除了能批准政府还能依法收回。你弄个什么转让把使用权给了别人,政府那些管批准和管收回的工作人员岂能让你,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吗,我们的活你干了,我们干嘛,光等着下岗,整,怎么也得整好几年的工资,下岗就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