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2024-12-21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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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药费*(实报实销),*误工费*(伤者住院期间的工资,如退休则没有了)*,陪护费*(就是请护工的费用,一般只记一人的费用,如是自己家人陪护的,则是家人的误工费),*交通费*(病人往返医院就诊的路上费用,一般是公交,病情需要可以坐出租),*住宿费*(如有外地来沪直系亲属可以报销三人的住宿,交通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俗称的营养费),*伤残补助金*(今年的标准*4就是九级的金额了,标准根据城镇还是农业户口会有差异,具体可询问办事的警官),*精神损失费*(你可以提出让对方赔一万,一般对方会不认可,上法院,会支持你的要求,是根据九级伤残定的),估计你还要做个三期鉴定,(就是护理期,误工期和营养期).就这些了,如果要上法院建议你先咨询下律师,如果你一点都搞不明白的话...... 三期鉴定其实应该和伤残鉴定一起做掉的,你可以先不做,和对方协商,你提出根据病假单或医生医嘱来定期限,如果对方认可就协商解决,不认可上了法院,可以由法院委托做三期鉴定,你应该要上法院的,协商时不考虑精神损失费的,因为对方不能进保险,这样对大家都好

回答2: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回答3:

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交通费、护理以及伤残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用等
纵横法律网 王晓鹏律师

回答4:

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交通费、护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费用。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

回答5:

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数额为十万元左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