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转正以后提前3个月,如果不提前,公司就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你才上班一天,也就是不需担心他们扣你工资,要不要都无所谓,你走了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损失经理的话是吓唬你的,劳动合同签3年,并不是说你非要做三年才能离职直接走就行了,不用担心,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经理说的都是假话,蒙你的,不用怕,走就行。
走人 又没有交钱 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