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此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应该对参加活动人员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尽到审慎义务,如果在户外旅游活动中如果是组织者疏忽大意或者过失致使参加活动人员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明确免责声明具体怎么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如免责声明中包含以上内容则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