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中未列入,竣工结算如何处理

2024-11-01 13:01:2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是项目单位追加的,应按实际成本包括税费等加适当利润结算;如是中标单位投标时疏忽未列明的,应提请项目单位协商给予追加。项目单位对暂列金额不认可的,暂列金额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采用出售或者拆除等方式处理暂列金额部分对中标标的没有影响的,可自行处理;有影响的,在未征得项目单位同意前,不得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