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1953~1957)
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就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为有计划地建设创造条件。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试编了全国国民经济年度计划。1952年,成立了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同时,加强了对国营企业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尽管如此,在既缺乏编制计划的经验,又无精确统计资料的当时,编制和实施全国性的经济计划难度很大。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1年开始编制到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历时4年,其间大的修改就有6次。陈云具体主持了这项工作。最后一次修改是在1955年4—5月,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并吸收各省(市)和中央各部的意见和参考苏联顾问的建议作了适当修改。计划草案由原来的12.7万字减少到10.4万字左右。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五”计划。源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一五”计划是在实施两年半后才定案。
19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