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只要男方同意离婚,法院不会不同意的。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如果能向法院提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律会判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若不存在上述条件,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离婚的。
3.判决不予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离婚?重婚同居,家暴遗弃,赌博吸毒,分居两年,其他。这是法定条件。
男方有家庭暴力、婚外情、赌博吸毒恶习、虐待遗弃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