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以书面申请的形式,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法院名称;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同时并递交向原法院申请执行的受理通知书以及生效裁判文书等。
可以向法院相关部门反映,但建议别找检察院,搞不好会适得其反。
你好!
经法院院长批准的,可以延长审限三个月。
法院审判压力较大,超期判决是常有的事,建议耐心等候。
纵横法律网 周密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到检察院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