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理论的基本要点是: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
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
公平理论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启示:
首先,影响激励效果的不仅有报酬的绝对值,还有报酬相对值。
其次,激励时应力求公平,使等式在客观上成立,尽管有主观判断的误差,也不致造成严重的不公平感。
再次,在激励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激励者公平心理的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公平观,一是要认识到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二是不要盲目攀比,三是不要按酬付劳,按酬付劳是在公平问题上造成恶性循环的主要杀手。
扩展资料:
为了避免职工产生不公平的感觉,企业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在企业中造成一种公平合理的气氛,使职工产生一种主观上的公平感。如有的企业采用保密工资的办法,使职工相互不了解彼此的收支比率,以免职工互相比较而产生不公平感。
公平理论认为,当员工感到不公平时,可以预计会采取以下六种选择中的一种:
1.改变自己的投入;
2.改变自己的产出;
3.歪曲对自我的认知;
4.歪曲对他人的认知;
5.选择其他参照对象;
6.离开该领域。
平理论还指出,以下四种做法与报酬的不公平性有关:
1.如果根据时间计酬,感到报酬过高的员工会比感到报酬公平的员工有更高的生产率。
2.如果根据产量计酬,感到报酬过高的员工会比感到报酬公平的员工产量低但质量高。
3.如果根据时间计酬,感到报酬过低的员工的产量更低,质量也更差。
4.如果根据产量计酬,感到报酬过低的员工会比感到报酬公平的员工产量高而质量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亚当斯公平理论
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的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因此,他要进行种种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公平理论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现实:对于组织中的大多数员工来说,激励不仅受到他们自己绝对报酬多少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他们对相对报酬关注的影响,而且对于报酬过高所带来的不公平对员工的行为影响不大,人们倾向于使报酬过高合理化。公平理论对于更好地理解组织中的工作行为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也是管理者所应该了解的一种激励过程。
对于组织中的管理者来说,应该关注员工有关公平与不公平的社会比较过程,从而不断地改变激励模式并保证其有效性。
首先,最为重要的是管理者要尽可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员工。作为员工来说,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到的绝对报酬,也关心自己的报酬的相对性。如果员工硼躇认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他们就会试图采取我们前面提到的行为方式来改变境况,减轻不公平的感觉。例如,他们可能会经常缺勤、上班迟到、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降低工作质量等等。此时,管理者应该尽量通过改变员工的工作来改善投入和收益的平衡性,以此作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的手段。
其次,注意对有不公平感觉的员工进行心理疏导。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公平很敏感,只有当人们将自己的投入和收益与他人进行比较以后,他们才开始关心公平。并且他们所选择的比较对象受主观影响较大,比如说,参照对象不是同一组织中的员工、两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不同等等。作为管理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由于不可能控制其他组织的报酬发放,因而对组织内部由此产生不公平感的员工就只能从心理上进行疏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公平观,选择客观的公平标准,走出不公平感的阴影。
最后,管理者应该制定一个能够让员工感到公平并且乐于参与和保持的报酬分配制度。公平感与个人所持有的公平标难有关,而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公平标准。因此,在制定分配制度时,管理者应该尽可能了解组织中员工们所持有的公平标准是什么,是基于平均原则、贡献大小还是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大小进行分配才最能够让员工产生公平感。在客观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在最大程度上能够让员工产生公平的分配原则。这样,才能让员工受到激励,并且产生良好的工作绩效。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于1965年提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Referents)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
该理论是研究人的动机和知觉关系的一种激励理论,在亚当斯的《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与罗森鲍姆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等著作中有所涉及,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它是美国行为科学家斯塔西·亚当斯在《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与罗森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等著作中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该理论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
该理论的基本要点是: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