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上交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审批表,签字盖公章,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同意后实施。
(2)施工方案: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审批即可。关键性的重要的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审批人还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
注意: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隶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它的审批流程当然和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套路,并且还比施工组织设计更简化一点。
(3)专项方案: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企业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需要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组书面结论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然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修改较大时,修改后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注意:专项方案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施工方案,技术难度高、危险性大,当然要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扩展资料: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主要是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书及预算、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交付使用。在有分包单位参加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要组织编制统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综合作业计划,统一现场指挥和交叉施工,统一现场平面位置管理,统一安排现场的暂设工程和生活福利设施。
分包的合法条件: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承包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本专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应由安装单位编制,维修保养制度(方案)由施工总包单位编制。 楼上所说的脚手架施工方案也可以由专业的脚手架分包单位编制。
由分包单位编制,总包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批。
总包单位编制 施工组织总设计
分包单位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安装单位编制分部分项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