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超过一年就不能报销吗?

2025-02-02 0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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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以哈尔滨市为例。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参合人员在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自治疗终结出院时办理报销手续,领取报销补偿款。  

参合人员在其他省、市或者在未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自其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销补偿手续。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该类病人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包括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

已按规定领取规定病种专用病历的参保人员,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费,或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后,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结算。

第五十条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其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由参保单位按原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回答2:

回答3:

每个地区的补偿期限都不同,而且新农合是以年度为参合单位,每年12月31日进行年结转,如果跨年不报销正常的。

回答4:

一般当年的都有统一报销时间··过了可能就不行了·具体咨询当地医保报销部门·他们说不行就不行

回答5:

  不能,文件规定最好在3个月内报销,有特殊情况最好在6个月内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一年,医疗合作是当年缴费,当年报销,过时就不给报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