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因工死亡获赔22.8万元,现有妻子父母儿女(18.17岁)老父亲有退休金请问该怎么分配这必赔偿款.

2024-11-27 05:41: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这和你婶子有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不同意,另外,家中能参与分配这笔钱的,应该是死者最直系的亲属:你哥哥的妻子、你哥哥的孩子、你哥哥的父母。当然不含特殊关系。其它的人我觉得无权参与分配,或者无权参与分配的过称。但是,首先得申明,分配的主权应该在你哥哥的妻子,也就是这笔钱由她做主,该给谁多少给谁多,至于合理不合理,这是话后。除你哥哥直系的亲属外的人无权干涉。另外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如果从你家人内部的亲疏关系协商好的话,怎么分配都合理!因为大家是一家人,谁有困难,或者谁更有需要,多分配一点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是按正常人思维:
我觉得你嫂子压力最大,首先,和她相伴一生的爱人离去了,伤心自不必说了,其次:还要面临两个孩子,老人等的赡养问题,虽然他们的儿女都快到了成人的年龄,但还需要看他们的发展去向,如果是不读书,直接打工什么的,那就说明能自立,若果还需要读书,上大学,上研究生什么的,想想这样的花费就很老火…何况你嫂子一个女人,另外就是你的父母了,那要看,你哥哥在的时候,平时是怎么赡养你父母的,具体点说,就是一个月平均能给你父母多少赡养费用,按你父母活到90岁计算,以及当地一些生活水平,桶过一定的方式和比例,已经你嫂子后期对你父母的赡养考虑,可以计算出该给你父母分配多少钱的。如果坚持平均分配的话:你嫂子、儿女、父母直系5人,每人得4.4万元,你父亲不参与,也就是说你嫂子需要给你父母4.4万元就可以了。
但是和你婶子没有关系!

回答2:

这样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属于不单纯是赔偿款的分配,它牵扯继承的问题(虽然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是参照继承法分配)。原则上死亡赔偿金是平均分配的,但是由近亲属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当事人请求,由法院参与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三者主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也要考虑亲属的抚养问题。根据楼主说的情况我认为如果父母是跟你哥生活的,那她的要求是相对合理的,因为她有一双儿女要抚养,父母需要赡养,但是不排除你婶子以后改嫁,那是后话,她要支付孩子应得的部分,但是比较渺茫。
常理来算五个人分,一个人得分到四万多,那么婶子和她的一双儿女就只能得到13多万,她当然不干,而且肯定有很多理由。都是一家人,为这事闹翻了伤和气影响也不好。况且要多支付需要抚养的人。你母亲也是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参与平均分配,并且要求抚养费。
四万应当是比较合适的数目。实在不行就找法院。

回答3:

按我国婚姻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儿女、父母。也就是说即使老父亲有退休金,也应该享有继承权,22.8万元的赔偿款应由你的嫂子、你哥哥的儿女及他的父母平均分配。你母亲说的你父亲不参与分配,还有你嫂子只愿给2万元的说法显然都是不合理的。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回答4: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纵横法律网 路光亮律师

回答5:

我家情况和你家情况差不多,我外公也有退休金,我外婆没有,当初我老妈因工死亡赔偿了25万。
当时我家是这样分配的,外公外婆8万,因是大女儿,我妈养家。剩下的都是我的。
平均分配是不可能的,因为还有两个小孩,钱应该留给小孩子读书。分2万也太少了,毕竟儿子死了,父母亲还需要儿子养老。
可以参考一下我家的分法,至少当初我家这样分,没有什么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