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食品需要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最后办《税务登记证》
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1、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店名。
2、继续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最好取得健康证(办健康证需要100块左右)。
3、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后继续在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只需要23块,这个费用是全国统一的。)
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铺的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等东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15块/证)
经营食杂店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必须三证齐全才能经营,同时法规还规定,经营过程中必须对三种证实行亮照经营,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公开悬挂,供执法机关随时查验和消费者监督。小卖店不仅未悬挂还拒绝出示执照是违规行为,可以到工商局或者卫生防疫站举报。
我同意楼上吾本渔樵的意见;不便重复,还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