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是否交交强险不能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你要承担交强险应该承担的责任,另外根据事故 你还要承担你应该承担的责任。
可能会责令你承担责任。除通依照规定投保外,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通事故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买交强险,您没有买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 肯定会以此判您承担责任的
如果你带上次责,那么你要赔对方一万内医药费,十一万伤残,护理费,误工费,.超出再按责任分.希望不是大事故..财产损失是2千元...
所以说对方车损一千元,人伤医了五千,误工4千元.那么你都要全赔.为了省百来块的强保...你不知道强保会赔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