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之后很快就会签合同的,试用期也包含在合同里啊,他会注明试用期合格则聘用,不合格则不聘用。不管三方协议还是合同都有备注可以添加各方同意的条款的,你可以把待遇等未细涉及的内容在这里详细写明,试用期如果没有合同的话,抱歉,没人能保证你的福利待遇了,写下来才行。单位如果是有资格接受管理档案的单位,试用期就接受你的档案,不然以后也不会收你的,没资格的话就是放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放在你家乡的人才市场这个可不行,你想想,这样你和单位还有什么关系呢?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只能按三方协议的内容进行约定或单独书面约定(最保险的是在签三方协议时就签合同),其它无法保证!应为你们是双向选择!
第二个问题:按三方协议的内容进行签合同不就行了?(具体可找劳动局啊),他们要你就需要双方的沟通啊!你们是双向选择,不能强买强卖!
第三个问题:对方有点在玩你的意思哦!签了三方协议接着对方应该接受你的档案才对啊!他们接收不了在北京可是大事啊!想要北京户口可是不一般的难!现在办不了也就基本上办不了了!我毕业档案就允许搁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啊!
试用期也应该签合同的!(详见劳动合同法,雇用者必须在劳动者上班的30天(包括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果只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四个问题:没由双方签订并经劳动局鉴定盖章的合同是无法给你上保险的!(给你上了单位要承担责任如应该给你双倍工资、视同签订合同等)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