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我是做工伤处理这一块的,我是安全工程师,可以这么说吧,工伤认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以下都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可视同为工伤。所以说,根据以上的条例,可以看出,以个人名义邀请工人吃饭,不算工伤,但是,领导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就不好说了,交通事故,看是不是领导故意灌酒的,如果故意灌酒的话,那就是要进行领导个人赔偿的,明知酒量不好的,劝人喝酒,等于间接的原因,所以我觉得出于人道主义的话,可以适当赔偿点,毕竟是一条人命,人家家属也很不容易的,出于补偿,最起码让人家觉得你这领导有诚意!~
这两个事件都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无任何责任,无需任何赔偿。社险也不会赔偿的。
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责任,只需要适量的补贴一些费用就行。
具体费用得看公司意愿。
安慰金+薪资+奖金 基本就可以了
按交通肇事案处理
领导请的(私人请客),谁请的都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去了的途中自己负责安全等系列问题。
根据你的陈述,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亡,死者家属可向交通肇事者要求赔偿,但不等于说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待遇,大致有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单位有义务帮助死者家属申领、给付。
各地标准并不一致,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获得准确的信息。希望此事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经双方换位思考,早日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