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 、我国《刑法》规定的对毒品犯罪分子的量刑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规定了较重的刑罚。除对毒品犯罪分子规定死刑外,还规定了其他较重的刑罚。体现了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精神。
(二)普遍规定了财产刑。针对毒品犯罪往往以获取暴利为目的的特点,《刑法》除规定“并处没收财产”刑外,对每一类具体的毒品犯罪都规定了应当或可以判处罚金。
(三)增加了适用刑罚种类。对每一类毒品犯罪,除明确规定适用的主刑外,还规定了相应的附加刑。)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四、走私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一)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即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认定走私毒品罪,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五、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实施毒品犯罪而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推荐:
书名:毒品犯罪专题整理(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
作者:彭凤连编著
出版社:人民公安
出版时间:2007-1-1
入库时间:2007-3-30
定价:32元
不觉得有对于毒品犯罪有什么从严得成分
只不过处罚的起点比较高
谁叫他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呢
对于人们普遍认识的道德上的
都是暴利驱使
为示惩戒,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