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时间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哪一个在前面啊?! 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啊!? 万分感谢!!!

行家的回答更好!!
2024-12-31 0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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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招标公告时间在前,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在后。因为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具体的法律法规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扩展资料:

对于项目的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领取标书,所以这也证明了招标公告时间在前,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在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回答2: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并未规定两者(招标公告时间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次序。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时,招标文件可以未编制完成,当然也可以完成。
  3、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 ...招标文件的公告期即招标文件的发售期,自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
  说明两者必须同时发布。因招标公告编制简单,而招标文件要求备案完成,所以只有先行编制招标文件,再发公告。
  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时,招标文件可以未编制完成,当然也可以完成。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规定“第十七条 招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时,招标文件可必须编制完成。
  6、根据《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将招标方案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招标方案应包括:... ...(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八)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说明两者必须同时编制完成。

  根据以上情况,两者编制时间一般应当同时完成,但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由于招标公告相对招标文件编制非常简单,如果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话,招标人为方便起见,可以先行发布招标公告,但应当保证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0天。

回答3:

一般来说,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的编制在前,招标文件的编制在后,但是并非全部如此,因为两者也可也同时编制,因为招标公告本身就是包含在招标文件当中的,只不过在对于发布时,招标公告需要公开通过指定媒介进行公布。在招标公告中会告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回答4: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应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招标文件没编制如何让投标人获取,因此发布招标公告时招标文件必须编制完毕。通常发布招标公告当天,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回答5:

当然是招标公司先编制好招标文件,再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