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社保登记: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4、 经办人身份证。
三、办事流程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级 办理地点: 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社保咨询:12333,地税社保咨询:12366-2
新参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单位参保登记手续
1、以单位名义写一份申请;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直至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6、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
7、参保人员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者最早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资加盖财务章。
首先你公司需要在社保开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其次要为员工在劳动局办理录用,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的手续建议你去当面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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