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定义务。
拾金不昧在我国一直被有关部门推祟为高尚的行为,并与学雷锋做好事相提并论,其实,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之日起,它是一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4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嗣挥泄室獾模�怀械C袷略鹑巍J暗萌私�暗梦锞菸�河校�懿环祷苟��鹚咚系模�凑涨秩ㄖ�叽�怼?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7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遗忘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拒不归还失主或交给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如果数额较小的,可以按照民事侵权之诉处理,如果数额较大以上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王某在就餐时将一个皮包遗忘在餐桌上,被饭店经理李某拾到,王某向李某索要,遭到李某的拒绝。本案中,李某拾得遗失物,有义务返还给所有人或交公安机关,但李某却据为己有,拒不返还,李某占有王某皮包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所有权。如果皮包里装了500元人民币,王某可以向李某提起民事诉讼,李某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李某归还王某500元。如果皮包里装有人民币50000元,那么,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则可以按照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等,依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立法者应当支持拾得人的三项权利:要求支付合理报酬;要求补偿合理开支;要求取得招领期限届满,无人认领的依法不归国家所有的拾得物的所有权。拾得人的义务同样也要明确:拾得人应将拾得物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失主领取,或将遗失物上交给民政机关。
拾遗要交保管费?物权法草案碰撞传统道德观念——在分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生了观点的碰撞:
李梅芳:这条规定应该去掉,“本来是道德常理的事情,不必搞得这么复杂”。<<<
吴基传委员:要把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规范加以区别,属法律规范的加以明确,同时要提倡社会公德。<<<
王利明委员:目前各国的法律都采取优先保护善意的买受人,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以体现社会利益,这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面比较小,因为我们历来不承认赃物可以善意取得,凡是偷的、抢的,都是追赃一追到底。
小栗说:拾金不昧是美德,德者,得也,使万物皆得其所欲,按传统出牌的话,捡到别人纳下的财务,归还给失主,这是美德,应该给有美德的人赠送一点,让其美德有所得,这也就是社会的道德原动力,道德至少不需要不同级别的人制约,但可以受同级别的人的舆论影响。但凡在我们栗满多实体店里客户丢失东西在店里了,我们都会跟他妥善保管,等他来拿,并且是无条件的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在法律上也是给与鼓励与保障的,例如各地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等都从法律上给与支持与保障。
道德上表扬你,法律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