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4月8日发生工伤10年10月做的鉴定九级伤残,公司交的外来综合保险,我要辞职有补偿吗?请专家指

2024-12-29 0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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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照最新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九级伤残,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

回答2:

公司应缴纳工伤保险,如未交,公司应承担责任,解除合同应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回答3:

【工伤九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第29号令(摘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严重违纪也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要支付“两金”。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4:

当然有,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九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其次还有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够半年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三个月以后不够半年的算半年算。如果你主动辞职就没有这个经济补偿了。

回答5:

1、看保单的被保险人是不是你的名字;2、伤残等级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7级34项标准进行鉴定的;3、辞职也有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