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及保护妇女权益问题。。。我该怎么办?

2024-12-13 10:47:2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如果你跟这家公司只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单位依照或提高原来条件跟你续签,你不续签之外,单位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 流产,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付。如果单位没有支付产假工资,也可以要求支付。
3、如果你们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合同法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工龄(如果你在2008.1.1之前入职的,那么工龄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如果你愿意以原合同的条件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不愿意继续签约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

回答4:

你好,这种去情况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赔偿。

回答5:

合同要自动延续到病假期满,解除后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回答6: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不同意续订的(维持原合同条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数额与楼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