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还是由企业出

2024-11-26 16:30: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是企业出的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的

回答3:

新的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时间

回答4:

1、工伤保险条例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20793.html?wtp=tt)你仔细查阅。
2、大多数项目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来出的,少数费用是由企业出的,具体你看上面的链结。

回答5:

医疗补助金都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是独立于医疗费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