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显的可转让提单的收货人栏里的写法。只是这个转让权利是由不同的人决定的。1.是由发货人的指示决定的2.有XXX银行的指示决定的3.由XXXX公司的指示决定的总之,都是属于可转让提单。提单随着这些指示转让给相关的收货人,也预示着随着单证的不停背书转移而发生物权的转移。
TO ORDER OF XXXX意思是凭XXXX的指示,具体操作就是由XXXX在提单背面背书就可以了,这都是指示性提单的形式
都是指示提单,分别是SHIPPER\BANK\CO.,LTD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