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这个合同条款.这个就是我掉了东西后,物业拿出的不赔偿理由

2024-12-17 07: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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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条款有可能属于格式条款所禁止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中不能含条款之一:
削减一方本应承担的义务,这样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如果物业对你丢失的那物 有保护的义务话,那么他们不能对物品的丢失免责任.

回答2:

如果你交纳了物业费用后,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在你财产的丢失中存在过错的话,你还是可以向他们主张权利的.在合同中,不是对方说免责就免责的,还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