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JGJ130-2011规范6.8.5条)——立杆搭设时应弹控制线,纵横向立杆成直线,才能保证剪刀撑搭设时与立杆或水平杆连接上。
2、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扩展资料:
剪刀撑搭设现场存在的主要质量通病——
1、剪刀撑钢管未能有效与立杆连接,大部分仅三点连接——2个端头及中间;
2、支撑架外侧周圈没有设置剪刀撑;
3、剪刀撑宽度超过8米;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小于45°;
4、施工方案按JGJ162-2008规范6.2.4条第5项要求设置剪刀撑,由于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实际施工时将每隔10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理解为纵横向剪刀撑间距为10米左右,造成剪刀撑搭设间距过大,影响整体稳定性;
5、水平剪刀撑跟纵向剪刀撑未能形成格构体系。
高支模水平剪刀撑的具体设置方式如下:
1. 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空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JGJ162-2008规范6.1.9条的第2项——强条)
2.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JGJ130-2011规范3.4.3条——强条)
剪刀撑是对脚手架起着纵向稳定,加强纵向刚性的重要杆件。为保证脚手架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
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