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调工政策⼀2011年招调工政策

深圳招调工最新政策?
2024-12-17 11:29:0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2011年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
2011年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
招调工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招调工对拟招调者社保有什么要求
详细内容在参考资料里面都有,你自己去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符合夫妻分居条件的拟招调员工,在申报人员信息后,按其分居计分的情况择优进行信息预审。夫妻分居人员计分办法如下:
(一)分居时间
每分居1个月计2分(计算分居时间的最后截止月份统一为2009年12月)。
(二)拟招调者本人学历
大专以上8分,中等职业学校(中专、中技、职高)6分,高中4分。
(三)拟招调者本人技术等级及职称
助理级职称10分,中级技术等级8分,员级职称5分,初级技术等级5分。
其中,中级技术等级包括以下情形:
1、持外地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综合水平测试合格的;
2、持全国统考或广东省统考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3、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类两个模块合格证书均为中级或一个为高级、另一个为中级的

回答3:

深圳招调工政策/2011年招调工政策
、基本概念
(一)调工、招工、分居调工、分居招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调工办理。
对未就业、无工作关系,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夫妻一方属深圳市户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分居调工办理。
夫妻一方属深圳市户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未就业、无工作关系的人员,按分居招工办理。
(二)支柱产业
具体是指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物流产业、文化产业。
(三)优势传统产业
具体是指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和黄金珠宝六大优势传统产业。
(四)大型商场
具体是指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上,年销售额1.5亿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回答4:

一、基本概念
(一)调工、招工、分居调工、分居招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调工办理。
对未就业、无工作关系,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夫妻一方属深圳市户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分居调工办理。
夫妻一方属深圳市户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未就业、无工作关系的人员,按分居招工办理。
(二)支柱产业
具体是指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物流产业、文化产业。
(三)优势传统产业
具体是指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和黄金珠宝六大优势传统产业。
(四)大型商场
具体是指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上,年销售额1.5亿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回答5:

(一)我市用人单位决定从市外招调员工后,向拟招调员工所在地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深圳市招调员工联系函》(具体式样见本手册附表),对拟招调员工进行商调和调档。《深圳市招调员工联系函》劳动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二)从“深圳市劳动保障网”下载或从本手册复印《深圳市招工登记表》(表二1)或《深圳市调工登记表》(表二2)。
属招工的,下载或复印《深圳市招工登记表》(表二1),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办理审核签章手续;属调工的,下载或复印《深圳市调工登记表》(表二2),由调出单位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三)办完签章手续后,有关资料连同档案一并发回我市用人单位。

回答6:

第十二条 拟招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六)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 八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
第十三条 核准下达计划指标(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下达指标,不需要排队):
(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七)本科学士,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
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第(七)项规定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第(六)项规定人员须在40周岁以下;
第十四条 审批下达计划指标(提交申请后需要根据综合条件优先审批,排队等候):
(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八)本科学士学位,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十)本科学历,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
(十二)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重点引进专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十三)大专学历,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的;
按本条规定申报的拟招调人员,申报招调前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婚的,其配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不得超过拟招调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第十五条 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其中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第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